专业代码: 120102 专业名称: 国际经济与贸易 (International Economic & Trade) 创办时间:2007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对外贸易企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既具备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又熟悉国际贸易制度、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在涉外企业、工商企业、报关企业、物流公司从事贸易业务、经营管理、报关和物流管理工作,或者进行自主创业等。 二、培养规格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接受应用型基础研究和技能开发方面的科学思维和实践能力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研究、开发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学生通过本专业的学习与专业实践训练应具备以下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的能力。 2.具有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和国际贸易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与贸易政策及各国文化习俗的差异。 4.培养富有现代法治理念和实践操作能力,具有运用有关法律知识,为企业经营服务的初步能力。 5.具有从事国际市场调研、开展国际商务谈判、履行国际商务合同的能力和较强的对外社会交往和沟通能力。 6.具有报关、报检、外销、国际商务单证等方面的职业能力。 7.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写、译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开展进出口业务工作的能力。 8.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具有初步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9.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6年。 四、毕业合格标准和学位要求 学生必须修完最低学分为190学分,其中:必修课146学分,选修课44.0学分(包括专业选修课为30.0学分,素质教育类课程为14.0学分)。主要实践环节49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与专业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统计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货币银行学、财政与税收、基础会计学、统计学、外贸单证实务、报关实务、报检实务、外贸英文函电。 六、课程计划总体安排 课程计划总体安排表 单位:周数 项 目 学 期 理 论 教 学 及 实 验 教 学 实 习 毕 业 论 文 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公益劳动专业劳动 军训 社 会 实 践 考 试 毕 业 教 育 机 动 假 期 小 计 第一学期 14 3 1 2 7 52 第二学期 16 1 (1) 1 1 5 第三学期 15 2 1 (1) 1 1 7 52 第四学期 15 3 (1) 1 1 5 第五学期 15 3 (1) 1 1 7 52 第六学期 15 2 2 1 5 第七学期 4 16 7 52 第八学期 3 14 1 2 5 合 计 96 9 3 14 1 3 (4) 8 1 9 48 198 说明:[社会实践]在假期进行。 七、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 项 目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实践 周数 开课 学期 备注 教学实习 040120601 企业会计学实习 1.0 1 2 校内 040120603 市场营销实习 1.0 1 3 校内外 040120602 国际金融实习 1.0 1 3 校内 040120604 计量经济学实习 1.0 1 4 校内 040120605 国际商务谈判 1.0 1 4 校内 040120606 国际结算实习 1.0 1 4 校内 040120607 国际商务单证实习 1.0 1 5 校内 040120608 报关实务实习 1.0 1 5 校内外 040120609 报检实务实习 1.0 1 5 校内外 综合训练 040120610 外贸综合沟通能力实训 2.0 2 6 校内外 040120611 国际贸易综合模拟实训 8.0 8 7 校内外 040120612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综合实训 8.0 8 7 毕业实习 040120613 毕业实习 7.0 14 8 校内、外 毕业设计、论文 040120614 毕业设计、论文 3.0 (5)+3 8 校内 科研训练 040120615 科研训练 1.0 (1) 校内分散 劳动 040120616 劳动 1.0 2 校内 军训入学教育 040120617 3.0 3 校内 社会实践 040120618 社会实践 2.0 (4) 2~5 校外分散 毕业教育 040120619 1.0 1 8 校内 创新与素质拓展 040120620 4.0 校内分散 合 计 49.0 注:( )内的不占周数。 八、课程教学学时构成 课程结构与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应修学时 及百分比 应修学分 及百分比 实践环节 备注 学分 百分比 必 修 课 通修课程 682 30.09 42 22.10 11.125 5.85 学科平台课程 432 19.06 27 14.21 3.0 1.57 专业模块课程 448 19.77 28 12.35 5.375 2.82 小 计 1562 68.92 97 48.66 19.5 10.24 选 修 课 素质类教育课程 224 9.88 14 7.37 4 2.10 专业能力模块课程 480 21.2 30 15.78 3.25 1.71 小 计 704 31.08 44 23.15 7.25 3.81 主要实践环节 49 25.78 49 25.78 总 计 2266 100 190 100 75.75 39.83 九、其他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