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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实验室守则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访问量:次    发布时间:2016/05/09 11:28:27

一、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实验室,不得迟到早退。实验室开放阶段,按照预约时间和预约项目进行实验。

二、实验前必须充分预习,否则不允许进行实验,进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大声喧哗。

三、不乱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中要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注意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使用材料。

四、实验前要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复习和钻研有关理论内容,理解实验目的,清楚实验内容和步骤,接受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五、按规定分组进行独立实验时,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动用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如对设备使用有疑问,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不得自行摆弄。

六、实验中出现事故(包括人身、设备、水电),应立即停止实验(关上电源),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备检查原因。

七、实验中出现仪器故障或有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情况,并协同指导教师记录仪器设备故障情况。如属责任事故者,按有关制度赔偿。

八、实验操作要严肃认真、观察细心、并规范记录测试数据,实验完成后须将实验报告或作业交指导教师审阅,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出报告,不合要求者应重做。

九、实验完毕,学生要如实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清理实验台面,把使用过的仪器设备等整理归位,关闭水、电、煤气等,方可离开实验室。指导教师做好实验使用记录,检查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教务处〇〇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