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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科技局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访问量:次    发布时间:2021/04/22 09:41:06

相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1.申报单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

2.各类计划项目负责人只设1人,即第一申请人,前3名为主要参加人,其他为参加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加人(前3名)只允许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应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前3名),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特殊要求除外)。

3.项目执行周期时间统一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X 年 12 月 31 日,“X”具体数字根据项目执行期年限数确定。

4.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完成后,不能改变专项类别,未按指南要求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5.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

6.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晰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7.因学校现有制度对吉林市科技局项目匹配资金达不到指南中要求的额度标准,故若申报指南中明确要求:“申报单位须投入匹配资金”类的项目,建议教师联系企业进行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二级学院无效),并由合作企业提供相应额度匹配资金,以保证项目完成。

注意:经费预算表中管理费为必填项,=(申请科技经费-外拨经费)×5%。

(二)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1.申报采取网上开放式进行(未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登陆吉林市科创云大数据平台,进入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不再提交纸质件材料。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2020年纳税证明及企业R&D投入证明。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计算。

4.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截止时间进行,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三)项目评审

1.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科研诚信承诺,凡未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立项资格。

2.项目评审成绩,采取专家评审和创新积分加权方式确定,创新积分包括:项目负责人创新积分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企业创新积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项目确定立项后,申报书相关内容自动转入任务书。

(四)其它

1.吉林市科创云大数据平台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kechuangcloud.com。

2.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咨询:赋能科技(吉林)有限公司,电话:65103506,13664320122。

3.项目申报业务咨询电话详见指南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2022年吉林市科技局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