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好申报指南,对接振兴发展急需 《2024 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1)是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各单位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二、严格申报要求,做好校内初评推荐 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两类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其中,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限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申请人限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专科生进课题组。“一般项目”限额23项,由学校初评,择优推荐。 三、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结题全过程管理 (一)从 2023 年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人要坚持原创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原则,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高校确定各类拟推荐项目,项目名单需在本校官网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一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1日9点,其他类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8日9点。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4)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按照一级学科代码(四位数字),分别放在对应文件夹中,见下图]。需要提供伦理审查的项目,须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审查表扫描件一并上交。
四、落实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求 (一)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和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2 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五、其他要求 1.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 项目立项时间从申报次年1月1日起。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3年。 2.经费预算 (1)预算额度=省财政+学校 (2)学校为每个项目匹配经费0.5万,需要在经费预算表中体现出来,匹配经费只能作为直接经费中的科目支出(如下图中红框所示)。
(3)省财政额度严格按照指南中各类项目资助强度填写。省教育厅项目往年资助标准: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 2.5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 5 万元,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 10万元。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 1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 3万元,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5万元。 (4)先计算间接费用(单位:万元):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可以=0。 间接费用上限=(省财政额度-设备购置费)×3÷13(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无论是几全部舍掉) (5)省财政额度中的直接费用=省财政额度-间接费用 (6)整个项目的直接费用=省财政额度中的直接费用+学校匹配经费(0.5) 3.研究计划进度安排:分多行填写,不要只写成1行。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