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202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大力开展有组织科研,强化校企合作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省高校产业化培育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产业化培育项目旨在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积极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对接行业企业创新发展技术需求,有组织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增强高校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 二、选题方向 本次产业化培育项目,以省教育厅调研发布的“企业技术需求榜单”(附件1)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 三、立项类别 根据项目价值和企业实际需要,此次产业化培育项目分“重点”(经费5万元)和“一般”(经费2.5万元)两个类别开展立项攻关研究。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有较为成熟技术及专利支撑、有较好转化前期基础条件,能够在较短时间取得产业化进展的项目。 四、申请步骤 (一)高校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均可自主提出项目申请。申请人需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 http: //j1ky. yuntu. 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实质性合作协议,明确各合作方的责权利。系统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4日9点,项目每人限报1项,不可兼报。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产业化培育项目申报,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 (二)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三)本次拟立项的产业化培育项目,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经费纳入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预算,经费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申报;拟以相似项目申请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 项目立项时间从申报次年1月1日起。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3年。 (六)经费预算 (1)预算额度=省财政+学校 (2)学校为每个项目匹配经费0.5万,需要在经费预算表中体现出来,匹配经费只能作为直接经费中的科目支出(如下图中红框所示)。 (4)先计算间接费用(单位:万元):无管理费,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可以=0。 间接费用上限=(省财政额度-设备购置费)×3÷13(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无论是几全部舍掉) (5)省财政额度中的直接费用=省财政额度-间接费用 (6)整个项目的直接费用=省财政额度中的直接费用+学校匹配经费(0.5) (七)研究计划进度安排:分多行填写,不要只写成1行。 20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