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就2023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位项目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本指南只接受非涉密技术申报。 1.基本要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即第一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的申报年龄为57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指南中有特殊要求除外。 2.诚信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2023年度吉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3年度吉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限项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2023年度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作为项目主要参加人(前3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计划项目,已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前3名),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类项目不计入),特殊要求除外。 (2)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申报;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同一项目是指依托同一内容、同一目标、同一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编报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开放式申报(未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2022年纳税证明及企业R&D投入证明。 3.联合申报要求:合作单位应具备支撑项目合作基础,需提交经双方(或多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获批财政经费分配、匹配资金数额及来源、知识产权归属、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学校公章需要本人通过OA平台申请)、签署日期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4.其他要求:各计划类别不同类型项目单独要求的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书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绩效目标(研究目标)等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绩效考核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组现有研究基础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限报5项,不能填写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其中论文成果按照《吉林省科技厅落实在科技评价中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吉科发监〔2020〕74号)要求执行。 2.科技伦理要求。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省、市科技伦理制度规范及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项目研究不得危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不得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人格尊严,不得侵犯科技活动参与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中办发〔2022〕19号),申请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项目,须经本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提供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 3.知识产权要求。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项目申报人或参加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惩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不能申报2023年度吉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4.项目申报受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动与往年申报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对比,存在延期项目、超项、超资金限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等情况将自动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完成后,不能改变专项类别,未按指南要求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不接收附件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无正式推荐公函的项目;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计算。 6.项目执行周期。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为任务书签订之日,项目执行结束时间根据项目执行期年限确定。 7.答辩要求。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单位相关证明),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上填报、上传提交。 2.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学校科技处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项目的名单。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申报资料要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报送申报材料。学校科技处按要求将正式推荐公函(一式2份,红头文件、带编号、盖公章),送至吉林市科技局,无正式推荐公函,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及其他 1.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的截止时间进行,逾期申报2.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122.137.242.73/organizations/dashboard 3.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具体项目问题请与指南中相应负责的项目管理处室进行联系)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资源配置管理处0432-62021502。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18104475800 5.工作作风投诉电话:0432-62048683 2.2023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全文版) 2023年5月24日